人大代表建议征收过度包装环保税 司法部作出回应
2019-12-16
11月25日,司法部官网公示了《司法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5734号建议的答复》,回应了此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《关于推进绿色中国建设,进一步加强规管过度包装的建议》。
11月25日,司法部官网公示了《司法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5734号建议的答复》,回应了此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《关于推进绿色中国建设,进一步加强规管过度包装的建议》。
在《建议》中,人大代表分析了商品、食品过度包装和资源浪费等问题,司法部在《答复》中对此表示赞同,称:“目前过度包装所带来的问题日益突出,确需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治理。您提出的研究制定包装法、完善法规和处罚机制等建议很有启发意义,值得认真研究。”
针对过度包装的实际情况和危害,《答复》认为,“当前将限制过度包装立法提上日程是必要的。司法部将积极配合市场监管总局、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,对限制过度包装立法问题深入研究论证。对于您提出的有关立法内容的具体建议,我们将逐条认真研究、采纳,并恳望您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。”
不过,对于《建议》中提出的研究制定征税法规,以用者自付的方式,分别向生产商和订购商品的市民征收环保税。《答复》称,“我们研究认为,用经济手段和利益调整机制治理过度包装问题,在思路上非常有启发。开征新的税种事关重大,我们将积极配合财政部、税务总局等部门进一步深入研究论证。”
由此看来,对于当前的过度包装问题,司法部正在研究新的举措,笔者也深感赞同。不过,对于人大代表提出的“向生产商和订购商品的市民征收环保税”,笔者却认为还有待商榷,你觉得呢?
声明:
本文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仅供大家共同分享学习,如作者认为涉及侵权,请与我们联系,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。